注销公司了,原始凭证帐簿也不可以丢!原始凭证帐簿到底留存限期不少于15年还是30年?帐簿遗失了如何处理?今天给大家说一下。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原始凭证帐簿等留存限期不少于30年。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会计账本都没有了如何处理?参照一下吧!
1、《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材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遗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处罚。
2、《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蓄意销毁依法应留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对单位处以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存放帐册或是存放记帐凭证和相关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处罚;情节恶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处罚。
4、《刑法》**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是蓄意销毁依法理应留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处以或是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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