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也能走“捷径”,是真是假?!

一帆财税
2019-10-11
来源:www.yfcsgw.com

一般来说,我国的商标注册是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先申请、先受理、先完成。当然这是在一切程序都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但是,注册商标其实还有一种能“插队”的情况。

在中国《专利法》第24条首款中也明文规定,“商标申请人自其商标logo在国外初次明确提出商标申请生效日6六个月内,又在我国就同样货品以相同商标logo明确提出申请注册的,按照国外与我国签订合同或是相互报名参加的国际条规,或是依照互相认可优先权的标准,能够具有优先权”。

什么叫商标注册优先权?

说白了“优先权”就是指商标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办理时间上具有的优先权。也就寓意具有“优先权”的人能够在商标注册全过程开展插队。也就是说为何比你申请注册晚的人反倒比你先取得商标注册资格证书。

或许,商标注册优先权也并不是所有人能够享有的,必须考虑以下标准才能够享有商标注册的优先权。

01、初次国外明确提出商标申请

初次国外明确提出商标申请,或是所商标注册在国际展会展览的货品上初次应用。能够具有优先权资质。但数次国外申请办理或是数次在国际展会展览的货品中出現是不能的。

02、优先权的“保存期”为6六个月

初次在国外明确提出商标申请以后的6六个月内,或所商标注册在国际展会展览的货品上初次展览以后的6六个月内,在中国开展商标注册时能够享有优先权。超过半年,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03、商标logo外貌不能产生更改

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务必与在国外注册申请的商标logo,或国际展会上展览过的商标logo在商标logo文本、样图等外型、商标注册的类型上一样,即可享有优先权。

04、优先权的限定

國家限定:初次明确提出商标申请的國家,要不与在我国签署了涉及到优先权的协议书,要不与在我国报名参加了有优先权条文的国际条规,要不立即跟在我国互相认可优先权。

展销会限定:国际展会务必是在我国**部门举办或所认可的。

05、独立申请办理

优先权并不是全自动造成!要想得到商标注册优先权,须在明确提出商标申请的另外明确提出书面声明,而且在3六个月以内递交需要证明材料,即可得到商标注册优先权。

除开具备优先权资质的商标logo外,别的的商标注册都遵照“申请办理在先标准”,即名额有限,诸位申请者在商标注册申请时切不可听信“加急的情况下”实际操作,该申请办理时就不必推迟,以防被别人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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