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告知书
深市监(辖区局编码)记分 [年月日]+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手机: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见深圳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检查表)。根据《深圳市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记 分,若你(单位)本在年度记分周期内被累积记下25分及以上的违法行为,本局将会对你违法经营场所依法查封。
如需要查询你(单位)的累积记分情况,可登录我局官网或餐饮管理信息系统等有关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盖 章)
年 月 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 送达方式 |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手机短信 □网络直达 | ||
收件人签名或确认邮件 |
年 月 日 时 |
见证人签名 年 |
年 月 日 时 | |
送达人 | ||||
备注 | ||||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归监管档案,一份承办机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