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帆财税,专注于注册深圳公司和代理记账报税、代办申请创业补贴等多项企业服务。发展至今,积累了大量友好协作的企业伙伴。如果您对创业感兴趣,如果您想找一家专业的代账机构,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企业服务的问题,您可以登陆一帆财税官网咨询!
一、补贴对象
1.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
《措施》中规定,自主创业人员包括以下8类人员:
①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取消户籍要求)
②毕业五年内的留学归国人员(取消户籍要求)
③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无户籍要求,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全校在校生,包括休学创业学生)
④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新增)
⑤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
⑥复原转业退役军人(深圳户籍)
⑦随军家属(深圳户籍)
⑧残疾人士(深圳户籍)
2.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初创企业。
初创企业
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补贴金额
场地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高不超过500元(每年*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2016年12月1日起,大学生群体,即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和休学创业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享受的创业场租补贴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30%。大学生群体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高不超过650元(每年*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三、申请流程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审核流程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创业补贴申请资料后,进行初核与复核。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如果有需要深圳创业补贴方面帮助的,可以咨询一帆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