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
微信群、朋友圈开始出现
销售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的现象
那么卖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
需要取得资质吗?
我们平时用的口罩一般分为劳保口罩、医用口罩、普通口罩。而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大多都是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防护。
医用口罩作为一种医疗用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所以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还必须能够提供出售医用口罩的进货票据,供货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医用口罩不是想卖就能卖。
温馨提醒:个人与个体户不能售卖医用口罩。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医用口罩,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销售的。
违法销售医用口罩会怎样?
违法销售医用口罩,若销售金额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销售金额未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会面临其他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规定,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所以广东省自3月1日后,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审批通道停止紧急备案!到时备案将恢复原来的要求(需要医生资格、人员、场地、看现场等),现在有需要的客户朋友抓紧时间,时间紧迫!
目前我国各地显露出的疫情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医用口罩、测温仪、防护服等医疗物资仍然有很大的需求,加上近期国外疫情愈演愈烈,出口需求与日俱增,虽然马上对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许可不能加急办理了,但正常的流程办理还是可以的。作为生产经营该类医用物资必不可少的证件,有生产经营需求的企业还是应当尽快走流程进行许可证的办理,如果有考虑进出口防疫用品销售的企业朋友,也可以办理进出口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