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16-08-26
来源:国家税务局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予以废止。自2016年6月1日起,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该公告的规定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

二、公告出台的必要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公告)的制定依据已被废止,且部分内容与24号公告相冲突,因此,需将11号公告废止。

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被废止后,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措施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将根据税务总局24号公告的规定,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维护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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