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10号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新规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产生深远影响。作为行业协会,我们**时间为您带来深度解读与合规建议,助力企业把握政策方向,实现稳健发展。
一、新规核心内容:
明确义务,减轻负担
《规定》共14条,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按季度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包括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用户**标识码、各类收入数据等。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的次月内完成。
今年10月,平台企业将首次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第三季度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配套公告,并将“点对点”对接平台企业进行辅导。
新规充分考虑企业负担,明确三类免报信息:
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
平台已通过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方式报送过的信息
《规定》施行前(2025年6月20日前)的存量涉税信息
**部门间共享信息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报送
税务机关需提供直连报送、上传导入等便捷接口服务
建立规范的数据报送标准和政策咨询渠道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不变、一变化”的主旋律
根据前期在天津、江西等5省市试点结果,《规定》实施后将呈现“三不变、一变化”的总体态势:
1.平台企业自身只需履行程序性报送义务,税负保持不变
2.平台内合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负不受影响
3.90%以上小微企业和商户税负不变(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年收入12万以下从业人员基本无需缴个税)
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的高收入者,其税负将回归正常水平。
专家解读精要:
1.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规定》出台对绝大多数平台商家以及各类‘小哥’没有影响。只有少数高收入且低纳税遵从度群体的税负将提升到正常合规水平,这是维护税收公平、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应有之义。”
2.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强调:“新规实际上是让规范的平台企业竞争力更强,从而带动整个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通过报送制度,可减少虚假刷单、恶意压价等不当行为,构建协同治理体系。”
3.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慈强建议:“在信息保护方面,需明确税务机关在存储、使用、传输纳税人信息过程中的具体保密技术手段,并建立信息泄露应急机制,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4.我会合规服务中心意见: 我们注意到,新颁布的《规定》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显著变化之一是在**条新增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这一原则。这一调整明确传递了政策意图:既要规范平台企业报送义务,也要兼顾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权益,避免“一刀切”增加负担。
●例如,对便民劳务从业者收入信息豁免报送、允许已申报信息免重复提交、《规定》施行以前信息无需报送等等,体现了监管上的务实与平衡。总体来看,新规以税负公平为抓手,引导平台经济从“野蛮生长”转向“合规共赢”,*终实现**监管、平台履责、经营者减负的三方良性互动。
●今年10月份,平台企业将要进行首次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完善配套规范和技术措施,对平台企业而言,短期需调整报送机制,长期看则是行业走向规范化的必经之路。
《规定》的出台不仅是监管要求,更为行业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合规经营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当偷逃税行为得到遏制,市场竞争焦点将回归到产品服务质量本身,而非通过逃税获得价格优势。
通过规范化报送流程,推动平台企业完善内部数据管理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为经营决策提供更精准支持。
减少“内卷式”竞争和虚假“刷单”行为,引导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税务机关通过平台数据可更及时发现不当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健康生态。
涉税信息透明化将减少虚假交易和以次充好现象,提升消费者对平台经济的信任度,扩大市场规模。
为帮助会员企业顺利适应新规,协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全面盘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建立完整档案
区分需报送和免报的经营主体(特别是便民劳务人员)
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测试,迎接10月首次报送
设立专门岗位负责信息真实性核验
定期抽查平台内经营者收入数据准确性
保存完整核验记录,履行对报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法律责任
主动对接税务机关提供的直连报送接口
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培训辅导(配套操作指南将陆续发布)
利用“新电子税务局”等便捷报送渠道
对涉税信息采取加密存储和访问控制
建立内部信息使用权限管理制度
制定数据泄露应急预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将税收合规要求纳入平台入驻协议
为商户提供纳税申报指导服务
建立涉税争议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