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规模纳税人作废增值税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因此,若您符合上述作废条件,可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模块快速查询到已申报记录,再点击“快速链接”一栏中的“作废”按钮即可进行作废。
答: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应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
一、作废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申报增值税后发现申报错误,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具体规则为:作废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只能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处理。
二、更正申报
电子税务局申报客户端目前支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更正申报,更正规则如下:
更正申报时,如果更正后的数据存在进项增加、销项减少、或者应补退税额减少等情况时,需要纳税人前台异常转办,前台工作人员复核,其他情况均与正常申报一样;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