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目前可选择线上代开,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代开。
其中,选择线上代开的,可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微信“@深税”进行申请。具体的代开渠道如下:
一、电子税局代开:
若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依次点击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模块或直接在搜索栏搜“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模块进行代开申请。
若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依次点击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模块进行代开申请。
二、微信“@深税”代开:
纳税人登录微信“@深税”后,可分别通过【@深税首页—发票业务<更多>—专票代开】或【@深税首页—发票业务<更多>—普票代开】模块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代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