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办理了公司注销,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可以继续使用吗?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公司注销了银行账户不能使用,那就将它放在一边,不进行注销是否可以呢?
很显然也是不可以的,因为不注销的话,每月要交账户管理费用的。然后,公司账户就会成为久悬户,银行这边就会上锁。
要注销公司银行账户,一般的流程是:需要提前打电话到银行预约时间,再相关的材料到银行提交申请注销。
当然,由于各家银行流程性质不同,所以在预约的时候可以详细确认一下。
然后,注销公司银行账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工商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确认书、税务局出具的清税证明、银行之前给予的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公司自己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这些均需要原件。
当然,如果您需要注销公司银行账户,或者是需要处置闲置的公司,可以找一帆财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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